執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
3. 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4. GA587-2005《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5. GA503-2004《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6. 招投標文件
7. 工程合同
8. 質保書
質保期內服務內容
1. 質保期內系統出現的各種質量缺陷、故障(非貴方人員操作所致),在接到業主通知后及時處理,予以免費更換或排除。
2. 若因業主人員操作不當原因造成設備故障,質保部負責免費維修,更換零部件的費用業主承擔。
3. 在質保期內,應保證按照合同或投標文件的要求巡檢,了解產品使用情況,解決用戶疑難問題,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4. 在質保期內,質保部根據業主要求無償完成各種軟件和運行模式的修改工作,并對所供系統軟件提供升級服務。
5. 在質保期內,質保部將根據業主要求無償提供因系統設備的安裝位置作局部調整等所需的技術支持。
6. 在質保期屆滿前的最后一個月,質保部派員在現場對所供的設備進行全面維護一次,對設備進行全面保養、更換已損壞的器件。質保部對系統進行全面測試,并將有關測試報告提交業主,并向業主辦理質保期滿的移交手續,同時提交繼續提供維護保養有償服務的函告文件。